2016年11月16日 星期三

同志成婚入法到底礙著誰?


立法院司法委員開審婚姻平權相關法案,包括國民黨、民進黨和時代力量黨團都提出《民法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,時代力量則加提案修改《家事事件法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,藍綠立委提出的修正條文甚多,其意都在保障同志婚姻享有與異性戀法律上相同的權利義務。
就在委員會開審前夕,反同團體動員反對,除了在四大報頭版刊登半版廣告,要立委們聽見「弱勢的聲音」,也鎖定部份民進黨立委服務處展開包圍行動,呼籲「全台家長站起來,捍衛下一代幸福」,卻不能不問問:「圍院救家」到底救誰的家?婚姻制度會因為修法而破毀嗎?還是哪一個反同家庭因此婚姻破裂?反同團體砸大錢買半版廣告宣傳遊行活動,要立委聽見多數弱勢的聲音。(風傳媒)
根據不同版本的修法案,重點在於「法律關係」,包括結合或離異的權利義務乃至遺產的處分,都應比照異性戀,也有版本注意到領養小孩的規範也應等同異性戀,不應因為同性戀而有不同對待,比較繁瑣的是名詞的修正,諸如夫、妻改為配偶,父、母改為雙親等等。
這些修正影響到底有多大?夫妻就是配偶,身份證上是「配偶」欄而非「夫妻」欄,就說明「配偶」二字完全符合法律用語,不論是否開放多元成家,名詞變更根本不是問題,父母本來就是雙親,或謂如何分辨「父」或「母」?不要說現代社會父代母職或母代父職者多矣,名詞的改變影響不了家庭角色扮演,但因為所涉條文甚多,倒可以做為正反雙方好好辯論慢慢討論的正當程序理由,讓審查進度不至於落入「一分瑩」或「半分忠」之譏。
網址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9%A2%A8%E8%A9%95-%E5%90%8C%E5%BF%97%E6%88%90%E5%A9%9A%E5%85%A5%E6%B3%95%E5%88%B0%E5%BA%95%E7%A4%99%E8%91%97%E8%AA%B0-001000056.html
心得:
現在是一個多元化的社會,同志並沒有什麼好稀奇的,更沒什麼可以去謾罵的。他們也是人,只是性向跟我們不同而已,我們要以正常的眼光看他們。

組員:26.27.29.37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